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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化解矛盾 —— 潮南区院对一宗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09-11-11 16:37:0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潮南区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实际,重视开展 “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近期与潮南区团委共同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犯罪嫌疑人詹某林系未成年人(17岁),在一次同学聚会中,与被害人赵某洲发生口角,继而双方打架,互有损伤。潮南区院针对该案属未成年人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属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投案,悔罪态度较好,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满足被害方提出的高额赔偿金而未能和解,积极协调当地派出所、双方所在村居委,促成刑事和解的达成。在取得被害方谅解并自愿向司法机关提出不追究犯罪嫌疑人詹某林刑事责任的前提下,潮南区院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对詹某林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后,詹某林的家人给潮南区院送来了“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的锦旗,感谢该院的宽缓处理给了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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