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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5-09-21 11:03:4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近期,濠江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有效措施,使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落实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参照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的做法,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办案经验、业务能力过硬、工作细致耐心的年轻干警,专门负责办理该院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并加强与市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的工作联络,及时更新办案模式,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
    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发育尚不健全、心理承受力有限、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在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3日内,严格按照修改后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及时通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减轻其心理压力,使其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更加全面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本着“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方针,对可诉可不诉的,尽可能作出不起诉处理,以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完善帮教措施,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改邪归正,通过寓教于诉,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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