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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设立运作

时间:2016-04-19 10:38:4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未检工作推进年”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4月5日上午,潮南区检察院正式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潮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永彤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黄灿辉共同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揭牌。
    近年来,潮南区检察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严格遵循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未检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在公诉科设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小组,专门承担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并制订符合潮南检察工作实际的制度规定,落实特别程序及案件办理配套体系,确保未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实现了“四个百分百”办案准则,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区调查、协调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四项工作百分百落实到位。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审慎适用逮捕措施,尝试扩大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适用,两年来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作不起诉处理7人。四是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主动加强与学校、街道等部门或机构的联系,积极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社会化格局,深入中小学校及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活动,2015年以来接受教育青少年有2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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