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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会议

时间:2017-05-11 08:27: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今天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近3年来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刑事申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检察长林列坤、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控申科科长参加会议。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83件,其中审查结案29件,立案复查14件,终止审查3件;抗诉获改判1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国家赔偿(含复议)案件23件,其中立案办理9件,共计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1万多元。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共计人民币21.3万元。
  林列坤副检察长在会上要求,全市检察院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一体四翼”为依托,以司法办案为核心,全面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强化刑申工作的突破口,加强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联动,在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开展案件评估工作,提高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性,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反向审视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完善公开审查制度,积极探索公开听证、示证、论证方式,确保每个案件做到公开答复。补齐短板、擦亮品牌,将反向审视和司法救助作为创建刑申工作品牌的有力抓手,推动全市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张健检察长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刑申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刑申工作。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做好刑申工作,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二要把握规律,重新审视刑申工作。在多重改革叠加的背景下,要厘清控告与申诉的关系,探索内部分离的方式,实现刑申案件专人专职办理;要明确控申部门的职责,从“办事观念”向“办案观念”转变,实现控告信访案件化,案件分级细致化,职责分工明确化;要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办理案件强化内部监督,敢于想问题,敢于解决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访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三要高度重视,加强刑申队伍建设。要合理调配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对干警的专业化培训,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案例研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一体化等方式加强锻炼,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敢打硬仗、勇于担当的刑申队伍。四要补齐短板,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明确办案数据和全省排名位置,查摆自身问题,主动对标先进,采取有效措施加速赶超,推动我市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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