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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办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及业务能手“选拔赛”活动

时间:2016-09-19 16:50:4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案管干警的光荣感和使命感,8月下旬,市检察院政治处和案件管理科联合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及业务能手“选拔赛”活动。
    一、制订方案,认真部署。为确保“选拔赛”活动顺利进行,市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及“选拔赛”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具体部署。同时,成立案件管理业务“选拔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罗益平副检察长任组长,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荐选手,严格把关。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全市各基层院向市院推荐符合竞赛条件的参赛选手1-2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基层院报送的选手材料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检察内网公示审查结果。经审查,参赛选手必须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纪律规矩,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未受过刑事处分和党纪政纪处分;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案件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者从事检察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一年以上的检察人员;现任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且目前从事案件管理工作。
    三、开展培训,提升素能。赛前,市院培训科、案管科组织对参赛选手进行业务培训。先由市院案管科负责人为参赛选手作了《案件管理基础理论》培训讲座,随后进行统一业务系统、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的实务技能培训。
    四、组织考试,选拔能手。业务培训结束后,组织选手进行综合笔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业务分析技能测试和信息化应用技能测试。在综合笔试方面,专门出题《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案管业务“选拔赛”理论试题》,包括填空、选择、判断、案例和论述题等,要求选手在120分钟内完成。市院政治处、教育培训科、案管科派员进行监考、评分。领导小组根据选拔赛选手个人情况、选拔赛成绩、平时工作表现确定4名干警参加省院的竞赛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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