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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时间:2019-05-09 16:37:0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张梅燕

网络餐饮脏乱差事件、“骚扰电话”事件、侮辱英烈名誉事件……日常生活中侵犯公益的事件屡见不鲜,经济学“公地悲剧”理论启示我们,缺乏保护的公益最易受到侵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正是为了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

我国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实践探索经历了以原告身份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责任主体提起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三个阶段。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最高检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自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力量”登上公益诉讼的舞台,真正担负起“公益守护人”的角色。2017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从顶层设计到试点先行,再到立法授权,直到现在办案的“全覆盖”,公益诉讼检察在中国的法治土壤上开花结果,丰富了检察机关的角色职能,促进了公共利益的长效保护。一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扎实开展“守护公益,助推生态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特别重视抓住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忧”,有针对性地强化法律监督,就环境公益保护领域共同努力,携手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二是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从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入手,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挂牌督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运用法治手段持续聚焦“健康中国”建设。三是有效挽回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围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存在的问题,以税费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重点,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共同维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坚决不让法律成为 “纸老虎”“橡皮筋”。四是有效捍卫英烈尊严。随着《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公益诉讼检察不再局限于“四大领域”,开始从物质层面拓展到精神层面,着眼于保护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曾云侵害谢勇烈士名誉案是首例检察机关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例,明确宣示了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侵犯,有力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殊使命。

2018年,最高检主动从供给侧进行改革,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把公益诉讼检察专门分立出来。同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最高检增设一个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必须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办案力度和效果上下功夫,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厚望。

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要在办案力度上下功夫。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作为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机关,办好案件是最有力的证明。一是深入摸排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不能“唱独角戏”,要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信息移送工作,拓宽案件线索的来源渠道;同时,注重打造“互联网+公益诉讼”新模式,将大数据信息平台、无人机取证等手段运用到办案中,不断提升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着力提高案件线索的成案率。二是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约谈、走访、诉前圆桌会议、诉讼风险提示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关主体提起诉讼。三是切实加大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力度。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切实整改、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就以诉讼接力推动问题解决,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

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要在办案效果上下功夫。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一是以检察产品理念为指引。立足检察职能,以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为突破口,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产品的需求,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供给检察产品的每个环节上精益求精、提升品质,集打击、保护、修复为一体,实现全方位监督、全链条打击、全举措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二是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公益诉讼不是为诉而诉,而是要促进问题的解决,因而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公益诉讼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不搞粗放式办案,不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典型案件,切实推动地方政府解决一个领域、一个方面、一个时期的社会治理难题。三是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讲故事要用好案例,一个案例的宣传报道胜过许多空洞的说教。要深入挖掘检察机关办理的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影响力大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传播,充分利用案件的影响性、故事性,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维护公益变成一种思想自觉、一种社会常态,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大时代需要大担当,大担当方有大作为。身处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时代,检察机关必须顺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记党和人民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作者系汕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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