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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1名涉恶人员

时间:2019-11-20 09:50:4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1月19日,潮阳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简某甲、王某锋、王某林、简某贵、黄某富、王某吉、孟某、赵某靖、简某乙、陈某友、简某元等11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简某甲、王某锋、王某林、简某贵等人来自贵州、四川等地,在潮阳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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