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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正看得见,让公正可感知——市检察院举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0-09-28 15:59:3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就李某与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瑛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加案件的旁听和评议。

2017年6月1日,李某丰与汕头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汽车公司)签订销售业务单,约定李某丰向某汽车公司购买大迈X5知县型汽车(未注明2017年款还是2015年款)。后某汽车公司将车辆交付并过户至李某丰名下,李某丰认为所购车辆与原欲购车辆车型不符,向汕头市龙湖区法院起诉。龙湖区法院经审查后驳回李某丰的诉讼请求。李某丰不服提起上诉以及申请再审,均被驳回。李某丰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申请监督理由和证据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陈述答辩,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针对本案购买和交付车辆的过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询问,开展听证调查,承办检察官并就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逐一释法说理。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以闭门会议形式,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评议意见。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充分参考评议意见,结合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听证会通过多方参与,面对面的程序设计让对立方充分发表意见,公开透明又接地气,做到了法、理、情有机统一,既有利于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也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和担当。

接下来,我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用好公开听证举措,将重大疑难复杂、当事人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纳入听证范围,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不断增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释法说理工作更为深入,让民事检察工作更具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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