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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汕头全国第一!

时间:2020-12-07 09:06:0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2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网站建设及检务公开情况评查报告,并公布排名。汕头市检察院位列全国第五,并以97.2分位列全国地市级检察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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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查共覆盖全国205家人民检察院,涵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32家省级检察院(含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130家地市级检察院(含27家省会城市检察院、35家较大市检察院、68家地市级检察院)和42家区县级检察院,且考虑到地理、人口分布形式,选择的这205家检察院比较均衡地覆盖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检察院。本次检查工作主要采取“体验式在线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内容包括“检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和“相关检察信息发布情况”,具体细分为“网站建设”“微平台客户端”“网站访问友好性”“检察业务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6个方面。通过初查、复查两轮检查,最终评出前十名分别是:安徽省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汕头市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厦门市检察院。

检务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前提和基础。汕头市检察院自2005年开通官方门户网站以来,始终遵循便民利民、信息公开、安全保密、适度超前的原则,将检务公开的要求全面贯彻到网站建设之中,并紧跟司法改革和司法文明发展趋势,适时增设新的检察职能专栏,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注重用户体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设“网上检察院”版块,方便不同群体受众第一时间联系检察机关,不断提升网站访问友好性;丰富检务公开形式,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接下来,汕头市检察院将着力打造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品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正确行使,让公正看得见、让公正可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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