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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基层检察院|金平: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未检品牌

时间:2021-01-18 16:28:1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全力打造“五个过硬”基层检察院,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主线,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大力开展“一院两品”“一部多品”等创新创先和品牌打造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

  上一次,我们一同参加了濠江区检察院的青年党员论坛,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金平区检察院吧,看看他们如何织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金平区检察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近年来,金平区检察院坚持以“注重教育矫正、加强犯罪预防、关爱未成年人”为目标,不断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把未检工作作为“业务一品”品牌共建共享目标,以“法德领航、心灵导航、机制助航”为引领、全力构筑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主要做法

一、重视普法宣传,推进法德领航

借助信息化手段,助推精准法治教育巡讲。联合区教育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按照“内容精准化、手段信息化”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法治巡讲精品课程。

积极开展亲职教育,筑牢家庭教育防线。办案过程中针对性地对涉案家庭进行亲职教育,促进家长对孩子身心变化的关注以及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同时,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亲职教育,全面了解学校对个别学生的教育难点和痛点,与学校一起对问题学生和其家庭进行行为矫治和亲职教育。

二、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心灵导航

未检+专门化基地。充分利用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德法讲堂,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打造技术设备先进、法治教育资源优质、规模效应强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形成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线上线下互通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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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保护性办案。针对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初犯、无前科劣迹、有悔罪表现、经调查具备一定的监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健全“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共同完成一次性询问、辨认、检验、心理抚慰等工作。

未检+修复性救助。完善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社会化综合救助机制,联合司法机关、妇联、学校等成员单位,率先在全市建立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区帮助于一体的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四助”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救助力量。

未检+全方位帮教。与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共同推行非羁押诉讼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联合帮教制度。结合社区矫正,对不起诉或适用缓刑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构建未成年人“第一层保护网”。

未检+常态化协作。探索整合其他未成年人工作力量,与区法院、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多家成员单位达成关于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共识,联合开展法治宣传、精准预防,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三、整合多方力量,健全机制助航   

积极探索,推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上新台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与被害人的面对面沟通创造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回顾案件过程,反思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在考察帮教过程中,及时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心理疏导;考察结束后召开不起诉宣布会,由参会人员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提出希望和建议。

创设一套具有特色的“4+1+N”工作模式。“4”即涉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监督、预防”4项工作;“1”是指依托司法行政部门这一支矫治队伍,开展社会调查、帮教矫治工作;“N”则是指整合政府和社会多方资源,构筑起教育、挽救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网络。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防止校园性侵。联合区教育局对全区所有学校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回头看”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到位。探索和区教育局建立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发现强制报告机制。

取得成效

普法宣传不断推进,法律意识根植于心。不断推进送法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活动覆盖全区各小学,受教育学生达10000余人,有效帮助未成年人筑牢遵纪守法防线。

坚持预防为先工作思路,共建德法讲堂法治教育基地。以东厦中学为平台,与区教育局共同建设并运行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德法讲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作用。

探索实行专门审查方法,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积极探索案件审查方式方法,一方面保障案件办理质量,防止错案的发生,另一方面注重唤起失足青少年的良知,促使他们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落实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挥职能护航青少年成长。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统筹人力物力,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保障“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落实并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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