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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检察官受邀在汕头市中学“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训班授课

时间:2021-11-19 19:05:1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1月13日至14日,汕头市中学“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训班在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吴小燕受聘担任培训班导师并为近百名学员和青年导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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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检察官以《与法同行,争做新时代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为题,从百年党史引入,引导同学们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四个自信”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解读,突出民法典与“两法”的修订亮点,从宏观层面介绍民法典与“两法”的基本价值与理念,并结合自身检察工作,通过真实案例与数据,剖析校园欺凌、监护侵害、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面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构建的六大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界定与矫治,引导同学们学好用好民法典与“两法”,争做新时代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努力让法治阳光普照每所学校、每名学生。通过在此次“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训班授课,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引领作用,努力培养一批知法懂法用法的普法先锋在汕头各中学遍地开花,成为中学师生群体的法治引路人,为法治汕头建设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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