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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规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

时间:2021-11-26 18:57:0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潮南区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时可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隐患的问题,就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潮南区五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检察机关指出,五家行政单位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时,存在将公民个人信息完整公开的情况,共涉及一千多人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定,潮南区检察院对到会五家行政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一是采取相应措施对网站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以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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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五家行政机关代表均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将及时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审核,建章立制依法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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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少刚在会上指出,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发现的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发出督促履职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应尽的法律职责。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检察建议内容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依法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信息安全,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行政认识;二是加强审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三是沟通协作,促进整改落实。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体现了检察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效提高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规范行政机关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行为,营造了公民个人信息“齐抓共管”氛围,筑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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