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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干警走进社区宣传法律援助法

时间:2022-01-19 19:58:3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氛围,1月18日,市检察院走进龙湖区鸥汀街道草池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活动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现场气氛热烈,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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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当天,市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和法治宣传志愿者到场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法律援助法、申请法律援助须知等宣传资料,就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什么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等为群众答疑解惑。检察人员还现场派发公益诉讼、预防青少年违法手册等自制宣传手册,向到场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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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等方面贡献检察力量。接下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扬“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汕头、法治汕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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