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及全省、全市干部大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四次发表重要讲话,为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贯彻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加快实现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化落实“256”工作思路,抓主线、扣主题、护民生,补短板、固底板、锻长板,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落具体,奋力开创汕头检察工作新局面,推进汕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健全检察环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防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盗抢骗、黄赌毒、传销以及侵害个人信息等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公开听证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二是要主动精准护航“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政策,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巩固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成果,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三是要积极促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定期向社会发布业务数据、典型案例等方式,有效预警社会、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四是要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因地制宜部署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小专项”活动,办理一批关涉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件;持续擦亮检察公益诉讼汕头品牌,继续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效,力争办出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五是要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化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六是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实施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双提升”行动,大力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进一步推进强基固本,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七是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登门走访、座谈交流、邀请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方式,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依法、认真、高效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重视对代表委员日常意见建议的收集、落实和反馈,切实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动力。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要坚决贯彻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到全市检察工作安排中,进一步充实完善全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加大督查督办、跟进落实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