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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多元调处化解涉法涉诉矛盾 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时间:2022-03-24 15:17:1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多元多维化解信访矛盾,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创新信访回复机制,高效推进“两个百分之百”。严格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接待来访群众427批722人,接收处理各类信访案件529件,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218次,信访案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率均达到100%。市检察院《以百分之百的信访回复率助推汕头维稳治理工作》项目被纳入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级实践创新项目库。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建立“3日内程序性回复、1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机制,压缩办理期限,促进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速增效。二是规范办信流程。由控申检察部门统一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原则上当日收、当日拆、当日登记,并对接收受理、审查处理、分流移送、回复答复等环节逐项进行规范,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跟踪督促。建立群众来信办理动态台账,详实登记收信日期、来信人姓名、反映问题及诉求、分流部门、移送日期、回复答复日期等情况,随时跟踪信件办理进展。每月初对当月到期需答复的信件进行清理,提前7日向承办业务部门发出口头预警提醒,切实做到“日清月结”。

二、加大重复信访治理力度,妥善处理信访积案。聚焦群众利益和群众诉求,力争做到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诉求无理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三到位”,今年高检院、市委政法委交办的20宗重复信访已全部化解。一是压实化解责任。制定《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形成全院上下联动的积案清理工作格局。对高检院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成立化解小组、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二是主动约谈信访人。通过约访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听取信访人诉求,找准案件突破口,为采取下一步化解措施指明方向。在约谈中加强释法说理、教育疏导工作,促使信访人客观理解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释法说理。对经约谈仍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有疑惑的,在征得信访人同意后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担任听证员,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信访人进行详细释法说理,引导信访人息诉服判、回归正常生活。

三、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促进事心双解。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法结”“心结”,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息诉罢访。一是坚持“应听尽听”。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实现检察听证两级检察院、“四大检察”全覆盖,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来司法办案,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二是注重提高社会认同度。在检察听证中,既保障案件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诉求和主张,又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意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依法规范开展。结合案件类型,在确保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基础上,针对性选择具备经验或背景的人员担任听证员。严格规范听证会程序,保障听证员全称不受干预形成评议意见,并把听证员意见作为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确保案件听证公平公正。

四、做强做优司法救助,用司法温暖化解矛盾纠纷。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的民生工程重点抓,紧紧围绕“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全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1年以来共救助5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65万多元,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7面、感谢信14封,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司法救助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积极探索建立与民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救助的协作机制,坚持“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模式,持续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伸出法律援手,有效缓解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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