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检察蓝”守护“生态岛”——南澳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12-22 16:10:4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南澳县检察院对任某某非法狩猎一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南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汉杰主持。南澳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听证。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担任听证员。

微信图片_20211222165305.jpg

本案中,任某某驾车途经南澳县云澳镇336省道环岛云青路段时,听到了白胸苦恶鸟的叫声,遂起猎捕之念。任某某停车下车,走近竹林用手机播放引诱白胸苦恶鸟的声音,并抓获白胸苦恶鸟1只。后南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任某某抓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只白胸苦恶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归案后,任某某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南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依据,并就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了介绍。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当场认罪悔罪。听证员经全面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适用后,分别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对任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微信图片_20211222165312.jpg

南澳县检察院综合考虑了听证员和听证会参与人员发表的讨论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并在当场公开送达了法律文书,同时在不起诉公开宣告中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进行了训诫和教育,犯罪嫌疑人任某某表示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不起诉处理,痛改前非,永不再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公开听证是南澳县检察院深化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的具体行动,也是该院精心培育“‘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业务工作品牌的具体举措,更是该院保护南澳生态岛,开展生态法治教育的生动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