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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2-06-16 16:32:4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王 闽


今年4月,张军检察长在全国两会检察新闻宣传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指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要有自己的特色,体现“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的统一,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他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几点要求:检察新闻宣传作品要有思想灵魂;要有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要有格局,站位高;要有细节。

伴随着新时代发展,网络新媒体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闻宣传工作对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媒体平台作为基层检察院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宣传法治精神、法律规定,展示检察机关形象、扩大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做大做强新媒体,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在意识形态方面特别是网络舆论工作上取得更大主导权,进一步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

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做好新时代新媒体工作,不仅要“能做”还要“会说”。“能做”指的是做检察业务,“会说”指的是检察宣传。“做”和“说”如何得到有机统一,获得最佳的宣传效果,这需要一套健全完善的内部协作机制,并要求业务部门与宣传部门要做到积极配合,加强交流沟通,做好信息共享,积极挖掘创新宣传素材,力求在宣传素材、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在新媒体平台上吸引更多关注,更好地传播法治精神、宣传检察形象。

同时在“会说”的基础上更要“说得好”。新媒体平台不仅是一个宣传检察机关正面形象的平台外,也是网络舆情的高发聚集区,一旦发布稍微不适当或者有歧义的检察讯息,便极易在网络快速、大范围散播,形成舆情风险点,这就要求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感的舆情分析预警以及舆情处置能力,在撰写检察宣传信息时落实“三个自觉”,仔细斟酌细节,有格局,更要有灵魂。

当前,基层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取得一定的发展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某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一是缺乏系统的培训和舆情处置应急演练。虽然上级检察机关制发了有关检察舆情防控的文件,但基层检察宣传工作人员缺乏实操经验,仅停留在理论学习,当真正面对迅速发酵的网络舆情时难以快速反应、合理有效地处理。二是专业人才稀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大部分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骨干从事业务工作,新闻宣传专业人才较少,有法律背景的新闻宣传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宣传工作人员不具备适应新时代宣传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检察宣传队伍力量薄弱。三是舆情风险压力大,试错成本高,直接影响工作积极性。部分检察宣传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存在“做多错多”的畏难情绪,抱着宁可不宣传也不愿意出错的消极态度,工作理念固守老化缺乏创新思维,如履薄冰,难有出彩的工作成绩。

除此之外,基层检察新媒体工作还面临不少挑战,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网络舆情风险敏感系数越来越高,对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层检察机关新媒体宣传工作人员亟待提高自身法律和宣传专业素养以适应新形势;上级检察机关统一组织培训以及舆情应对处置应急演练能够有效提高基层检察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最后,应寻求资金上的最大支持,作为基层检察新媒体工作的物质保障。在做好以上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追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格局、灵魂。

(作者系龙湖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五级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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