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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乍见之欢,警惕“诈”见之“患”

时间:2022-08-04 18:33:4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随着时代的发展,婚恋交友平台越来越多,人们的相识方式也随之多样化,然而,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的诈骗也日益增加。一起来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了解一下常见的诈骗套路。  

以为对面是真命天子

其实遇上了诈骗分子

自2020年3月起,温某锋在手机APP“抖音”“探探”等社交软件上,以猎取女性、骗取财物为目标,先后主动接触结识晓红(化名)、晓玲(化名)等人,以谈恋爱为名伺机实施诈骗。在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温某锋化名“陈某光”,利用其事先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租用名车,将自己包装成“高富帅”,博取被害人的好感和信任,而后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要钱物。截至案发,共骗取人民币125069.36元。

2022年2月17日,龙湖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温某锋涉嫌诈骗罪依法向龙湖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23日,龙湖区法院以被告人温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时,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世界里陌生人的身份信息,面对花言巧语和甜蜜诱惑,一定要仔细甄别。涉及经济往来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多加防备,不要轻信征婚交友对象的任何借口、说辞。

交友群内未遇见真爱

却被有心人骗走钱财

2021年5月,被害人晓芸(化名)加入“某结婚现场群”QQ群,看到群内管理员和部分成员发布广告,声称发出微信钱包的余额后,可领取所发金额五倍的红包,并晒出了所谓截图来“佐证”。因为多人发送同样的信息,晓芸信以为真,遂添加好友进行转账。后对方以晓芸账号被限制交易为由,引导其进行身份验证、转账等操作,共骗取人民币六万余元。

近日,潮阳区检察院以上述涉案人员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潮阳区法院提起公诉,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加入相亲、交友等各类联络群后,请谨慎识别群内信息,不要盲目相信一些所谓“刷单赚钱”“转账返利”等说法,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诈骗陷阱。任何情况下,大家都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更不要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以免财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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