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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学一点|《反有组织犯罪法》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

时间:2022-09-02 17:10:0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该法系统地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对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概念明晰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犯罪手段。

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

招式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招式二:限制出境!

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招式三:依法从严!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招式四:区别于普通犯罪的羁押手段!

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

招式五:异地执行、慎重减刑假释!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刑罚。需减刑、假释的,需报经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复核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审理时,应通知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参加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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