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在疫情防控期间
做好个人防护
可以保障自己与他人的健康
但如果进行非法操作
则可能与《刑法》相遇
如果有人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违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如果有人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
违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处死刑。
如果有人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违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如果有人已经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却拒绝配合隔离治疗。
违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如果有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违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则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如果有人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违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