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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批捕一宗涉恶团伙案件

时间:2009-06-12 15:35:5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5月15日,市院侦查监督科受理了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一宗在市区粤东水产中心市场欺行霸市的涉恶团伙案件。2007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辛某某在经营、管理市粤东水产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操纵粤东水产市场,指使犯罪嫌疑人郑某泉、郑某波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到该市场租摊位经营;长期雇佣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在没有开具任何票据的情况下随意向到该市场购货的顾客强行收取所谓交易服务费,顾客如不从,则被扣留货物、辱骂,甚至殴打,直至付清服务费才予放行,在节日更是随意抬高交易服务费,至案发共收取交易服务费600余万元人民币。另外,辛某某等人还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犯罪。
    市检察院对这宗涉恶案件高度重视,考虑到是社会关注、媒体曝光、影响较大的案件,市院赖德贵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对案件的定性、各犯罪嫌疑人应负的责任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本着既从大局出发,又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态度,对两名在其中没有具体行为的嫌疑人做出不批捕决定,其余均以涉嫌强迫交易等罪名予以批准逮捕。之后,市院还派员对案件批捕后的侦查工作进行引导,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该案中的责任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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