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桥下空间长期被占用,但却一直无人监管、无人制止……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该由哪个职能部门来“买单”?在汕头市濠江区,当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召开现场推进会,厘清部门职责,建议联动执法,顺利促进了案件办结。
把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正是濠江区检察院以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的真实写照。近年来, 濠江区检察院围绕濠江区委提出的“打造全省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两个样板’”工作部署,聚焦平安建设、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基层治理“五大方面”,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公益诉讼融入基层治理
2020年,濠江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G15沈海高速公路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葛陈社区路段的桥下空间被当地居民占用,私自搭建违规建筑以饲养禽畜。这一现象长期存在,不仅破坏了公共环境卫生,与创文巩卫工作的现实要求格格不入,并且存在火灾隐患,关系高速公路桥梁安全。
谁该为这一问题负责?
濠江区检察院认为,问题存在已久且长期无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管理不到位、制止不及时等怠于履职的情形。对此,该院首先立足于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其次考虑如何促成上述职能部门形成执法合力,从而达到执法效果最大化。
2020年8月,濠江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现场推进会,要求现场制定整改方案、现场指定负责人员、现场明确推进步骤。
最终,在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下,经过两个月整治,检察建议落实有了成效——垃圾杂物被清运、违规建筑被清理,桥下空间恢复干净整洁。
事实上,在濠江区,把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正成为当地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濠江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共监督办理损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1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磋商函6份,初次监督整改率达到98%以上。
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除了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濠江区检察院还从治安管理、产业发展、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乡村振兴。
在治安管理方面,濠江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今年以来,批准逮捕涉黑案件2件4人,起诉涉黑案件1件1人,正在审查办理涉恶案件2件3人。针对抢劫强奸、制假售假、网络犯罪等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27件44人,起诉37件58人。同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127人,适用率达96.21%。
在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粤东明珠的工作意见》,加强对企业的平等保护,助力打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在文明建设方面,濠江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派员担任街道社区法治专员,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等新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实地走访调查红色革命资源地点5处、文物保护点15处,推动历史文物规范管理。
在基层治理方面,结合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对强制报告意识淡薄、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向有关医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医院堵塞漏洞,加强培训督导和普法宣传力度,该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