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
“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让我们来了解食品安全小知识吧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消费者购买食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4.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5.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6.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7.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哪些?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遭遇食品安全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购买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都能要求赔偿。以下几点要记牢:
1.尽量保存购买凭证,第一时间对商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
2.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第一时间应向有关的行政部门比如工商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等投诉,或者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举报;
3.线下购买找负责人或者生产厂家,线上购买可以直接找网店或者生产厂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12315投诉。
保护食品安全主要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