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成为最佳司法状态
我们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我们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0%获裁判支持,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多办、办成有影响、效果好的“精品案”
我们关注海洋生态保护,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推进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海域搁浅近8个月事故船舶的打捞清障等工作,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我们聚焦湿地保护修复,推动解决牛田洋红树林湿地管护不到位问题,共同守护“海上森林”;我们部署开展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项行动获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
多方合力奏响公益保护“大合唱”
我们不断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凝聚执法司法监督合力: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建立公益诉讼与消防救援工作协作机制,探索构建“检察蓝+火焰蓝”消防安全新格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录志愿者170名,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保护新模式。
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不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
擦亮汕头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2024
我们继续,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