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上午,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经会议表决,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票通过。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以部署推进“质量提升年”为抓手,高质效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经济特区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检察机关职责使命,争当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检察工作发展领跑者,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助力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奋起直追、迎头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