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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检察“蓝” 守护“她”权益

时间:2024-03-08 13:27:5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批准逮捕强奸、强制猥亵犯罪案件264件282人,起诉287件308人;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228件……  

  近年来,依法维护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是汕头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的重点。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等单位协作配合,通过加强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断强化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全面保护。

  在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方面,汕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从严惩治强奸、强制猥亵等性侵妇女犯罪,特别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同时,从严追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严厉打击通过色情产业牟取非法利益的黑色产业利益链条,阶段来共批准逮捕该类案件191件344人,起诉191件434人。

  向见义勇为而不幸被砍伤的女子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助力其申请见义勇为奖项;联动“两级三地”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针对困难妇女救助工作,汕头市检察院与汕头市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坚持主动告知救助权利、主动协助备齐材料、主动调查核实情况三个“主动”,落实“物质和精神并重、短期和长期兼顾、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救助帮扶措施,强化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检察+社会”多元救助,撑起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的“暖心伞”。阶段来,共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228件,累计向377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

  此外,汕头市检察院还加大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对妇女在平等就业、人格尊严等方面的权益保护,织密织牢妇女合法权益防护网。金平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个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含有“仅限男性”“男士优先考虑”等招聘信息,存在性别歧视,变相提高妇女就业标准,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该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依法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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