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深圳某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庄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走私普通货物罪、洗钱罪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号楼二楼听证室
三、联系方式:曾同志 0754-88927618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本院办理参加听证的有关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