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快捷、高效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有力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好秩序,近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公安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市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工作原则、协作机制、合作领域等主要部分,指出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外汇局汕头市分局应畅通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简便高效的方式实现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外汇犯罪的强大合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实施意见》还明确建立联络对接、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信息通报等多项机制,并就业务交流、人员培训、法治宣传三个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旨在强化业务交流和实践锻炼,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共同守护良好的涉外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