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雇佣童工行为不仅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而且会危害其身心健康,是各个用人单位、企业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案多查,发现线索
近日,南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不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周(化名)长期在一餐饮店打工,商家可能存在违法使用童工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承办检察官立即对相关线索进行梳理,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发现,辖区餐饮店、快递站等行业存在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务工的现象。
调查核实,溯源治理
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南澳县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建议其依法对非法雇佣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对用人单位的巡查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监督力度,提升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坚决杜绝雇佣童工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经营管理者的守法意识,促进用人单位良性健康运营。
综合履职显成效
南澳县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迅速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两家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罚款,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并就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全面清查根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南澳县检察院也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周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树立正确教育观,督促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