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林淑瑜代理检察长向大会所作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温湛滨为林淑瑜同志颁发当选证书)
经大会选举,林淑瑜同志当选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选举结果要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奔赴征程气如虹!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扛牢特区检察职责使命,坚决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汕头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