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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区(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5-03-17 17:09:2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4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区(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许文颖主持召开与市、区(县)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林淑瑜等同志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许文颖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林淑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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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颖同志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此次巡察,是党中央关于司法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基层的延伸落实,是推动检察院系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市、区(县)检察院党组要把配合本次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并积极配合政治巡察。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聚焦”深化同题共答,精准查找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同向发力要求,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林淑瑜同志表示,此次巡察工作既是对市、区(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干警履职尽责情况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市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对全体检察干警的关心和爱护,这将有力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要提高站位讲政治,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全力配合守规矩,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直面问题抓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区(县)检察院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6607543690,并在市、区(县)检察院办公楼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市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第一巡察组”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6月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区(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问题,深入检查党组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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