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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6-03-06 12:22:3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3月6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正式启动市检察院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淑瑜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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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深入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坚持原原本本学、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学,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查摆,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抓好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在开门教育中做实检察为民,把学习教育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更加注重在检察履职中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正确政绩观开展学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结合起来,同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任务安排结合起来,同推进年度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汕头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用好汕头检察内外网站、“两微两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全面展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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