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市检察院上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上届机关纪委工作报告以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淑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近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抓理论武装、抓组织建设、抓正风肃纪、抓融合履职,以扎实工作成效为汕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会议要求,市检察院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大抓基层、夯实基础,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建责任落实机制,让党建工作与检察管理、队伍建设、业务质效评价贯通起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闭环、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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