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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时间:2009-07-21 16:39:2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在今年2009年5月至12月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找和纠正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查找和解决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履行监督职能,积极稳妥促使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裁判不公案件依法得到处理和纠正,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体制机制。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将对全市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趋势进行全面摸底、专项检查、科学统计、认真查摆,重点对法律监督职责的履行和监督制度的建设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案件等涉及民生的失职渎职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引起当事人控告和申诉尤其是多次上访的案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门检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2009年7月16日,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应邀参加会议。省院督导检查组成员、市院党组书记赖德贵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杨宏强副检察长、党组成员郑灶和副检察长出席会议。
    会上,市院公诉科黄灿辉科长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杨宏强副检察长通报了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第一阶段的情况。各界人士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院督导检查组周楠生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对我市开展的这项工作第一阶段的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要求我们检察机关要通过这次活动,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来,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并将此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向人大、政法委、政协等部门汇报,这次活动中的新举措,经验要及时向省院报告。
     赖德贵检察长在座谈中指出,开展这次为期半年的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活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国人大审议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专项检查活动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水平,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我们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这次活动也为我市检察干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供了一个契机,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提升自我水平和能力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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