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海区检察院大力推行检察联络员制度
[按] 澄海区检察院自2007年以来,推行 检察联络员制度 ,取得了明显成效。市院 赖德贵检察长 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 检察联络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的很好桥梁,要切实增强检察联络员的责任感和光荣感,进一步发挥检察联络员制度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
澄海区检察院在全面推进自身建设,打造一流基层检察院的实践中,注重调研,开阔思路,创新方法,推行和完善检察联络员制度 , 有效克服了检察机关在镇村一级缺乏延伸机构的缺陷,更加主动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 党 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民生,保障民权,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拓展检察工作新思路,逐步推进检察联络员制度建设
1990年,澄海区院针对当时没有设立乡镇检察室,缺乏与基层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渠道 实际 ,开始探索尝试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2001年, 该 院通过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认为必须提升组成人员的规格和范围,壮大检察联络员队伍,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2005年, 该 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充分认识到检察联络员在新时期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深入调研,主动向区几套班子办公室、区直单位、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代表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探索如何更进一步拓展检察联络员的工作空间,充分利用检察联络员身份的优势和有利条件,找出检察联络员工作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切入点,最大限度发挥检察联络员的最大作用,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帮助,使检察联络员这些编外检察官融入到澄海检察大家庭,壮大澄海检察队伍建设,扩大检察机关的信息沟通网络,真正拓展检察工作发展空间。
2007年1月23日, 澄海区 院召开检察联络员换届座谈会,重新聘任了新一届检察联络员,他们分别来自全区11个镇(街道)的党委副书记,工商、卫生、教育等11个区直单位的副局长共22名,建立了新一届的检察联络员队伍。
二、健全和完善检察联络员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一)检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一是协助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宣传等各项检察工作;二是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涉及与检察机关相关的信息,及时转递干部群众对检察职权范围内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意见;三是对检察工作中重要决策提供咨询,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四是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执纪以及检察干警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情况;五是对全区范围内的重大信息、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相互交流;六是负责检察机关委托、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检察联络员的聘任。 澄海区 院拟出名单后经报请区委同意,并由区委转发 该 院关于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文件通知,正式聘任为检察联络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重新聘任,出现个别人事变动的,及时做适当调整,确保了检察联络员制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检察联络员的活动方式。 一 是 建立 检察工作通报会制度。在每年元旦前夕,召开一次检察联络员工作通报会,由检察机关通报一年来检察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每位检察联络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是 建立座 谈会制度。每年安排 两 次以上座谈会,相互交流信息,座谈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灵活方式,多角度进行沟通。在座谈期间,院领导通过检察联络员的导引,对所在镇村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建设情况,倾听所在地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党员以及其他群众的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 是 建 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察联络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了解检察工作情况和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和实体等方面内容,强化检察联络员关注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意识,更好服务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展现检察联络员制度的魅力
(一)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使检察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由于很多检察联络员都是来自镇基层党委、区直单位的领导,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服务大局更有针对性,及时调整检察决策,使检察职能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开展。 该院在 充分听取检察联络员建议 的基础上 , 先后 出台了《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澄海工作大局的意见》、《关于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创新,为澄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 、 《保护和促进民私营企业发展十项举措》,收到 良 好的社会效果。
(二)检察宣传普及面广,使检察机关在社会各界和群众中受到广泛的认可。 一 方面 ,检 察联络员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法制教育和检察宣传 工作 。 20 05年以来,共开展检察宣传30多场次,召开座谈会20多场,发送《检务公开小册子》和宣传图片2000多份,上法制课60多场, 提高了 社会群众对检察职能的认识。 另一方面 ,检 察联络员 作 为检察宣传的重要角色 ,结 合自身工作,主动向当地干部、群众宣传检察职能,把检察职能延伸到村居普通百姓,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如 通过深入调研,撰写《当前农村基层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农村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参考,提高村官法治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受到基层党政领导的肯定。
(三)全力支持协助检察机关办案,使检察机关更加注重社会、法律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涉及到相关单位,及时与该单位的检察联络员联系沟通,检察联络员也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办案,特别是在办理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及时反馈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 如 在办理某街道上埭居委会原主人李某良挪用巨额公款案、某街道冠山居委会原出纳员卢某深挪用巨额公款案件中,及时与所在街道的检察联络员联系,相互反馈有关情况, 取得明显的成效。 分别追回199万元、150多万元公款,平息群众矛盾,化解上访的苗头,维护一方稳定,得到地方党政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四)强化对检察人员办案的监督,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检察联络员除了支持检察机关办案以外,另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对检察人员到所在单位办案或者开展其他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故意影响该单位工作秩序,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是否正派等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院领导或院纪检监察部门,促进检察人员公正执法。
(五)更加密切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关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以 检察联络员为纽带,加强与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在各单位检察联络员的陪同下,定期或不定期加强与所辖区的全国、省、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他们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他们交办的事项,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是 为加强与检察联络员的联系,配套建立了挂钩联系制度,把全区83多个单位挂钩到院内各个科室,落实任务,要求经常到挂钩单位,加强与检察联络员的联系,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另外,以检察联络员为桥梁,经常性组织单位之间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密切单位之间的关系,锻炼和培养检察团队精神,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根据澄海区院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