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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检察院依法快速批捕银行柜员机前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7-04-14 12:10:5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4月8日晚,汕头市潮南区发生两宗恶性持刀抢劫、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豹于4月9日被抓获归案。潮南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起重大恶性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做好侦查取证、巩固证据工作。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于4月13日将该案移送潮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经审查,潮南区检察院于当日以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豹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链接

  4月9日中午,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大力配合下,经过17小时连续奋战,汕头、汕尾两市公安机关及汕尾边防部队联手在陆丰甲子镇成功将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梁某豹(男,33岁,陆丰市甲东镇人,2008年曾因在深圳市宝安区抢劫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抓获归案。至此,4月8日发生在我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的抢劫杀人案告破,及时消除了社会危害,彰显了法律威严。
  4月8日18时45分和51分,在峡山街道广发路某银行自动柜员机旁和团结路某中学附近先后发生2起持刀抢劫杀人案。接到警情后,潮南副区长、公安分局长郭伟第一时间带队到达现场组织侦破和防控工作;潮南区委、区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案发后,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同志、市委书记陈良贤同志、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务必快速破案,及时追捕犯罪嫌疑人,尽快消除社会危害和群众疑虑。

   案件性质恶劣、疑犯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及时抓捕疑犯成了当务之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密切配合,多路出击,全线开展侦查工作。经工作,用不到3小时我市警方就锁定两起持刀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为汕尾陆丰市人梁某豹,为追捕疑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疑犯身份及作案后驾车逃离的路线,警方连夜组织力量追捕,潮南分局副局长张东升和市局刑警支队陈喜群大队长带领参战民警,一路沿嫌疑人逃循路线进行搜捕,另一路连夜赶赴汕尾陆丰市追捕犯罪嫌疑人。同时,省公安厅和汕尾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与我追捕组协同作战,并针对疑犯可能的落脚点,发动“三甲”地区有关镇村干部群众参与搜捕。4月9日12时左右,搜捕力量在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打石山附近某庙观旁将藏匿在该处的犯罪嫌疑人梁某豹抓获,现场缴获4月8日晚抢劫杀人的作案工具水果刀1把及被抢赃物红色太子摩托车1辆。随后,据疑犯梁某豹指认,警方在337省道揭阳市惠来县溪西镇路段一加油站旁起获疑犯逃跑时丢弃的带血衣服。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梁某豹交代:4月5日上午,他从陆丰市乘车来到峡山街道汕尾居委工业区某绣花厂找老乡帮忙找工作,后因工作没有着落身上钱又花光了,遂萌发抢劫念头。4月8日,梁某豹到某超市购买水果刀后窜至峡山街道汕尾工业区广发路附近的某银行柜员机处守候;至当天18时45分,疑犯正准备抢劫在该处存款的男子时,发现后面另有一男子准备过来存取款,因怕后来者影响其抢劫作案,遂持刀连剌后面男子多刀。在此期间,正在存款的男子发现危险转身跑开。随后,抢劫未得手的梁某豹拦搭一载客摩托车离开现场,当车辆行驶至峡山洋汾陈村团结路一中学附近的偏僻路段时,他再次实施抢劫作案,持刀刺向驾车摩托车工友,第二次抢劫得手后便驾驶抢得的摩托车沿国道往普宁方向潜逃,途中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偷盗群众衣服换掉身上带血衣服,因不敢回家又无处可去,就藏匿在陆丰市甲子镇一山上某庙观旁。
  目前,案件审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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