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刑事办案机关隐性超期羁押现象较突出的情况,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不断加强纠防隐性超期羁押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互通、齐抓共管的纠防超期羁押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与市中级法院积极协商,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就如何解决目前我市审判机关存在的隐性超期羁押问题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建立纠防隐性超期羁押联动机制,形成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为中心,全市各监管场所、各办案机关“三点一线”的超期羁押防线。具体采取以下方法开展工作:一是定期通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借助各驻所检察室这一工作平台,与全市各监管场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全市各办案机关发生的隐性超期羁押动态信息。二是及时发送。由监所检察部门及时向包括市中级法院在内的市级办案机关发送各单位隐性超期羁押案件人员的情况通报,由各市级办案机关负责对所属各基层办案单位发生的超期羁押情况予以纠正。三是迅速反馈。由各市级办案机关将纠正情况及时反馈通报监所检察部门。
按照这一联动工作机制,各单位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纠防隐性超期羁押工作初显成效。如澄海区看守所在清查中,发现市中级法院审理的陈某勇等57人涉嫌超期羁押,于10月22日向澄海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通报这一情况,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随即发函督纠并将涉嫌超期羁押的人员名单通报给市中级法院,引起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市中院迅速自查涉嫌超期原因,分清案件审理过程中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等情况,发现了审理案件中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监管场所和监所检察部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问题。市中级法院于5天内自行纠正并将情况复函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同时发函澄海看守所说明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