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澳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树立“两个导向”、搭建“三个平台”、创建“三项机制”等形式,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有力地提高了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发展。
一、树立“两个导向”,牵引学习动力
一是树立领导带头的导向作用。把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的先导,注重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院领导带头学习理论、业务和管理等知识,带头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去年以来,该院党组成员着眼服务大局,重点学习研究三项重点工作,撰写的有6篇文章被《中国检察官》、《汕头检察》等上级报刊采用,其中,陈武松检察长撰写的《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弘扬井冈山精神,服务幸福汕头建设》分别被《汕头检察》和《汕头日报》采用。二是树立制度的导向作用。出台鼓励干警学习的有关制度,对参加学历教育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报销一半学费,对参加本级和上级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单位承担全部费用。通过树立“两个导向”极大调动了干警的学习力。
二、搭建“三个平台”,提升学习成效
一是搭建学历教育平台。针对个别干警没有取得本科学历的情况,主动协调、帮助干警参加厦门大学在南澳设立的远程教育本科班学习,积极为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创造必要条件。截止目前,该院88%的干警学历达到本科以上,每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大幅提高。二是搭建岗位练兵平台。坚持以“练”促训,以“赛”强训,重点开展了案件评查、案例讲评、计算机操作等形式的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开设法律知识讲座,选送业务骨干到上级机关学习锻炼,干警的履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三是搭建理论研讨平台。针对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时政热点理论,注重团队互动式学习,结合业务每季度组织干警开展一个专题研讨活动,如近期启动的“诉讼监督年”研讨活动,青年检察官踊跃参加,开局良好,成效明显,确保学有所获、学能致用。
三、创建“三项机制”,保障学习开展
一是创建学习运行机制。要求每个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研讨、每个干警月读一本书并写学习心得。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注意区分层次,既抓通用性的学习,又抓专业性的学习,重点放在培养专业型人才上。注重干警学习与工作相统一,以科室为单位定期召开案件评析会,既解决了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又使干警的办案水平得到了提高。二是创建学习激励机制。该院注重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两个结合”,对学习认真、善于思考、取得成果的干警给予物质奖励,把学习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创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干警学习的自觉性。三是创建学习保障机制。该院把创建保障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在组织保障上,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指导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体化、责任化;在物质保障上,该院在经费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近10万元用于改善干警的学习条件、奖励学习成果突出的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