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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推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时间:2012-05-04 16:52:0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4月20日,潮阳区检察院对新任和交流任用的11名部门正、副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同时签订了《潮阳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廉洁自律意识。 
    谈话中,陈辉光检察长对新任和交流使用的中层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学习型的干部;二是要勤奋敬业,带头表率,做实干型的干部;三是要维护团结,促进和谐,做民主型的干部;四是要廉洁自律,干净干事,做廉洁型的干部。接受谈话的11名中层干部均表示,将严于律己,搞好团结,注重学习和工作创新,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为潮阳检察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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