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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创先争优 推动科学发展——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创先争优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2-07-25 15:31:5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7月6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创先争优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上级创先争优表彰大会精神,总结我市检察机关两年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研究部署深化创先争优工作。赖德贵检察长出席并讲话。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创先争优工作,把它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2010年6月30日,市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赖德贵检察长作重要讲话,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之后,市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在机关内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培育亮点推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73个集体、61名个人荣获全国、省、市的表彰,市院先后在全市庆祝建党89周年座谈会、全市深入创先争优推动工作走在前专题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近日,市院机关党委、濠江区院党总支被市委评为“汕头市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会上,赖德贵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机关创先争优工作的成果,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持续深化创先争优工作。一要深化认识,充分发挥创先争优的统领作用。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创先争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载体,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检察干警要继续保持开创一流业绩责任感,培育当好排头兵的思想作风。二要高点定位,明确创先争优的目标任务。要围绕中央提出的“五个好”“五带头”先进性标准,全力争创“五个一流”,即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检察队伍、一流的发展理念、一流的执法效果、一流的检察形象。三要完善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成果。要建立素能提升机制、外树形象机制、创新工作机制、激励驱动机制、目标考评机制“五大机制”,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把创先争优的各项要求融入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日常工作中。四要加强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新成效。两级院党组和各党支部要始终把深化创先争优列入重要议程,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教育引导,加强总结宣传,在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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