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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时间:2013-03-13 18:21:2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市检察院近期将2013年定为全市检察机关“作风改进年”,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
    一、进一步发扬忠诚敬业的思想作风。以党的政策路线大讨论、“道德讲堂”为载体,着力强化队伍的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以深化文明创建、推进创先争优、建立党员承诺践诺制度为依托,培育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层级谈心谈话、内外结合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发扬联系群众的执法作风。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提升新形势下社会沟通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等新媒体建设,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各项执法规范标准,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抓好控申接访“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在窗口部门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让前来信访、办事的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进一步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作风。制定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加强经费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等实施细则,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纳入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顶风违纪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和处理。
    四、进一步发扬严肃高效的机关作风。严明机关纪律,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参会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场;严禁接待群众语言粗暴、刁难怠慢、吃拿卡要,不按程序办理、不按规定告知、不按期限办结;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效率低等。加强检务督察力度,把机关效能情况的考核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五、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学习作风。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指导;完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准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建立市级理论课题制,积极开展学习研究和成果转化。利用硕士站、青联论坛和局域网、检察刊物、文化展板、辩论对抗赛等学习平台,鼓励引导干警对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专设“检察书院”,高标准建好市检察院院史室、荣誉室、阅览室和大讲堂等文化设施,致力铸造广大干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
    六、进一步发扬团结表率的领导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牢树全院一盘棋的观点,共同谋划全市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建立健全培养人才、关爱干警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联系干警,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七、进一步发扬清正廉洁的纪律作风。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构筑干警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管好干警八小时以内和以外,真正做到对干警的纪律作风问题能够及时掌握、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程序运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通过案件评查、专项督查和重点案件监督,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深化廉政监督职能。
    八、进一步发扬正派健康的生活作风。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要求干警注意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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