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升对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的法律监督效果,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对近几年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判决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以开展同步审查工作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严格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关于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程序的意见》。《意见》规定,反贪局在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等材料后,应指定专人在4日内对判决书及相关材料审查,必要时召集原案件侦办人和公诉人进行交流,共同研判,审查完毕后以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回复公诉科。力求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量刑适当、罚当其罪,促进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