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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官协会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时间:2014-05-20 11:24:1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5月15日下午,汕头市检察官协会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汕头市检察官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继续当选为市检察官协会会长。
    自2008年成立以来,汕头市检察官协会秉承服务大局、服务检察事业的宗旨,致力于打造忠诚型、研究型、团结型和精英型协会,在理论调研、检察文化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大中城市先进学会、标兵学会和汕头市先进社会科学协会等称号。
    会上,赖德贵检察长表示,将在新的任期里与全体检察官一起,和衷共济、薪火相传,努力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他同时就检察官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增创特区发展新优势的决策部署,激发检察官的昂扬斗志和无私奉献精神,促进全体检察干警自觉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为推动美丽幸福汕头建设实现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立足两个坚持,在推进检察事业上有新作为。要坚持服务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团的组织协调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协同抓好检察官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用心为检察干警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促进检察官增知识、长本领。要坚持繁荣检察理论研究与交流,围绕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主题,结合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构建多元化的理论成果转化渠道,为我市检察改革的有序推进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做到三个注重,在促进协会发展上有新作为。要注重活跃检察文化,通过鲜活、生动、多样的文化活动载体及兴趣小组、竞技比赛、联谊交流活动,传递积极人生理念、崇高思想境界和法治信仰追求,提升干警的文化涵养和底蕴。要注重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联系会员长效机制,让整个协会充分调动、更加有序地运转起来。要注重保障会员权益,积极创新服务会员的新方法、新思路,善于收集、倾听和反映检察官的呼声和意见建议,把协会建设成温馨幸福的“检察官之家”,增强汕头检察的“磁石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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