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围绕高检院确定的八个方面重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3月13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各基层院,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市检察机关600多名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市院部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应邀列席会议。
赖德贵检察长在会上强调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是保证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动真格、出重拳、求实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努力促进检察人员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为推进检察改革特别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奠定基础,为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不规范司法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问题在个别单位还比较突出。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直接关系到检察队伍的素能提升,甚至是直接关系到检察人员的前途命运。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扎扎实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建设。要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六个并重”;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整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使每一个检察人员能够自觉遵守纪律,按规矩办事,打牢公正司法、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二是深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法律规定推进严格司法。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认真落实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和规范监督的要求,以严格司法推进规范司法。三是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要以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细化工作流程管理,不断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机制;要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要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健全科学合理的业务考核制度,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四是深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真正坚持司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手中的权力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五是深化阳光检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要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让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公信;加快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使其成为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加强公开审查、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理解和认同;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务实高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各基层院要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检察长负总责,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抓,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办案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整治。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宽摸查渠道,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司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不放,驰而不息、镌而不舍地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从严执纪问责。要组织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员监督员参加的督察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各部门自己没有查摆但经督导检查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要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要坚持快查快办;对高检院、省院三令五申仍然反复出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边改边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决从严查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本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果新变化,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工作。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决防止出现案件滑坡、力度削弱的现象,用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进步来检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
会议现场
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