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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

时间:2010-06-24 15:50:1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作为市委组织部指定的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潮阳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党的组织生活,以党建工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近日,该院制定了《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从5月起至9月,在院总支和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工作。
   《方案》提出,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要实现“四个创新”的目标:一是实现组织生活理念创新。避免就组织生活过组织生活,注重把党的组织生活与推动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保证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二是实现组织生活内容创新。要把组织生活与检察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完成单位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党员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能力,提高服务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实现组织生活形式创新。要紧密结合党员队伍和行业特点,创新组织生活载体,改变过去党的组织生活单纯采用“三会一课”的做法。不断增加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热情。四是实现组织生活管理创新。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符合检察业务特点的组织生活交流、考核、评议、评比机制。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方案》要求,在院总支和各支部中推行“1+3”组织生活模式。“1”是指基本组织生活模式,“3”是指自主组织生活模式、实践组织生活模式和开放组织生活模式。基本组织生活模式。通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等“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保证党的各项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自主组织生活模式。成立党员兴趣小组,开展党员文娱活动如拔河、投篮比赛等,组织党员到先进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举办检察业务技能比赛、青年党员检察论坛、知识竞赛活动等,充分发挥党员参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体意识,实现党组织生活与党员兴趣爱好、党组织生活与检察本职工作的有机相融。实践组织生活模式。组织党员到“双联共建”挂钩点开展主题党日实践、到红场镇等革命老区接受廉政教育,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公益服务、党员慰问送温暖、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把组织生活与服务当前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开放组织生活模式。利用院网站建立网络党支部、党员博客和手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党支部之间纵、横向交流,联合过组织生活等,推动党组织生活由封闭向开放转变,提高党员过好党内组织生活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潮阳区检察院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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