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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首语

时间:2009-03-27 14:51:3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尊敬的各位代表:

    您们好!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坚决执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完善管理,规范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建设和谐平安汕头,实现汕头全面振兴与崛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代表们的监督、帮助密不可分。在此,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落实《监督法》,推进“阳光检务”,畅通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渠道,我院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半年编印一期《汕头检察(人大代表专刊)》,向各位代表报告我市检察工作情况、重大部署及联络方式等。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在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间搭起又一座联络沟通的桥梁,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深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便于监督。
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对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您的监督与支持是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有力保障,您的批评、意见和要求,我们将落实专人负责,在第一时间办理和答复。同时,也请求各位代表帮助检察机关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向检察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问题,拓宽案源渠道,规范执法,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祝愿您工作顺利、阖家安康、万事如意!

赖德贵    
二OO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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