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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能 当好依法治市的责任者、实践者和捍卫者

时间:2009-03-27 15:04:1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检察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概况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核心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关键是要提高执法公信力。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坚决落实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要求,为汕头加快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和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树立落实“四个理念”,当好依法治市的责任者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力量,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从树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执法理念入手,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把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作为我市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要求,在司法实践中自觉树立和落实“四个理念”。
1、党的领导的执法理念。依法治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和保障,是党在新形势下治理社会的新手段。我市检察机关在参与依法治市工作中,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做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并实行了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市、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内容。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从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突出检察工作重点,把功夫下在法律监督上,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地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3、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放在把汕头建设成为粤东城镇群中心、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的大战略中去推进,放在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汕头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确保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今年我院专门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解放思想服务大局的工作意见》和《全市检察机关解放思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
4、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依法治市是一项关系大局、关乎民生的重大工程。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依法治市的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从严治检公正司法,当好依法治市的实践者
检察机关实践依法治市方略,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从严治检,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检察队伍,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重托的检察业绩,在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方面作出表率,以公正司法赢得社会的公信,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近年来,为促进公正执法,我们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1、以正确的政治导向促公正。坚持政治建检方针,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先后开展了检察工作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执法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等活动,深化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把握,坚定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信念,,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去年,还结合市委统一部署的创建好班子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收到良好的成效。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真正做到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2、以过硬的执法能力促公正。检察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我市检察机关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加强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立足执法能力全面发展的需要开展正规化专业培训、综合培训,立足增强单个执法技能的需要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办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干警收看收听专题讲座15场,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536人次,组织干警参加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33人次;开展了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增强了各类检察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履职能力。
3、以严明的纪律作风促公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自身必须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必须做到正人先正己,做秉公执法、严于律己的模范,必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否则,就不可能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更无从谈起。因此,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望出发,加强检察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严不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滥用检察权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检察人员纪律作风监督的视野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亲属圈”、“社交圈”;对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真正以严明的纪律作风促进公正司法。
4、以规范的管理制度促公正。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研究深化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认真总结和探索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针对执法中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构建一套制度完备、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统一实用的检察业务制度规范,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定完善办案质量保障、业务工作考评以及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规范,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使执法活动不断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5、以完善的外部监督促公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善于监督别人,更要勇于接受别人监督,否则,监督就不会有公信力。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我们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去年以来,对直接受理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作不起诉的案件共有21件25人,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并得到有效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专门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同市政协联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见》,通过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由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编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等,使我院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推进阳光检务工作,促进司法民主建设。出台了《汕头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工作的方案》,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落实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当好依法治市的捍卫者
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强化监督、纠正违法、查处犯罪作为主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当好依法治市的捍卫者,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
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诉讼难、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切实防止有罪不究、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去年以来,共进行侦查监督14件,立案监督6件7人,不批准逮捕135人;不诉51人,抗诉7件。依法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目前我院已与公安、国土、税务、工商等19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签发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意见,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多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中的立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防止乱罚乱没、以罚代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压案不移等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监管场所的执行监督。去年以来,共纠正监管干警违法违纪50宗,考察监外执行罪犯1080名,帮教在押人员843人次,提出口头检察建议21次,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四是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抓好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依法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突出问题,查办隐藏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去年以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50件,立案9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27件,提出抗诉5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
2、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抓手,促进廉政建设。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既是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也是促进依法治市工作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两手抓,以办案为手段,以预防为目的,不断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09人,大要案率达到85.2%。共初查渎职、侵权犯罪线索58件,立案侦查25件16人(其中以事立案9件);侦查终结案件12件12人,移送审查起诉9件9人。同时,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工作,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犯罪隐患,积极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防范建议和对策措施,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促进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以化解矛盾为主线,认真解决群众诉求。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方针,认真细致地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并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以正确的态度、立场和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纷争,最大限度实现“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共受理公民来信来访1231件次,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去年以来,我院控申科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4、以平安建设为载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汕头,是当前政法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的平安、和谐。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081件5009人,批准逮捕案件2887件466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96件5486人,提起公诉2744件4591人。积极投入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打击刑事犯罪,除恶打黑,加强队伍建设专项活动,试点推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点工作,为汕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坚持服务服从于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大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我们决心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全面落实,促进全市检察工作上新水平上新台阶,为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8年8月26日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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