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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纪检组长卢文辉带队到我市检查督导“四个专项”工作并走访人大代表

时间:2013-08-28 11:07:2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8" day="1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81213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卢文辉带队莅汕,检查督导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及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等“四个专项”工作情况,并走访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按照《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

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向督导组汇报“四个专项”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把开展“四个专项”工作作为服务保障平安幸福汕头建设的第一位政治任务,围绕涉农惠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167人,其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3751人,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3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1件;监督协调公安监管部门将421名已判决罪犯投送监狱交付执行。

卢文辉组长充分肯定我市检察机关在“四个专项”中的工作成效,认为汕头市院认真履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成效明显,希望汕头市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四个专项”推向深入,更好地为汕头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紧抓工作核心,围绕切入点、突破点,乘势而上,把“四个专项”工作的精神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协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及时沟通到位,争取理解支持,减少不利因素,推动检察工作开展。二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挥、领导、协调。要进一步整合检察系统力量,利用线索统一管理和交办、督办、提办、参办等方式减少干扰,转变作风,突出成效,查办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系列案件。三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并通过立案调查、深入查处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来进一步推动执法工作,使“四个专项”更有成效。四要加强内外资源的协调。既要整合协调侦监、公诉,监所、民行、控申等内部资源,形成合力,强化办案工作平台的高度、广度、深度,又要充分利用好外部资源,依靠“两法衔接”平台把党政执法部门的优势和资源变为己用。五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汕头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成效,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知晓并肯定检察机关的工作,树立起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在汕期间,卢文辉组长一行走访了在汕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通报2013年上半年我省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同时深入澄海区检察院调研,考察基层院的办公作风和办事效率,了解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在基层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基层院检察干警和群众代表征求对省院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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