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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批示肯定市检察院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

时间:2013-08-28 11:02:2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检察院派出7位院领导和14位部门负责人旁听代表分组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情况,并在会后召开专门会议,针对代表意见建议研究整改落实措施。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在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检查,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责任。这种态度和做法应该充分肯定,希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为落实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从六个方面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出台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工作意见,深入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及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建立健全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等工作机制,着力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三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加强和改进市院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尽力帮助基层院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案装备等实际困难。四是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开放日等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六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实施科技驱动战略,着力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和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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