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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

时间:2012-02-11 17:06:5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1218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赖德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换届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不断改革创新,忠实履职,检察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有效,执法办案更加文明规范,队伍形象更加清正严明。市院五年内完成了从市文明单位、省文明单位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各项检察工作年年上新台阶,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作为
      狠抓政治思想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执法理念,统一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
      立足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五年来在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服务大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工作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各个重点时期服务大局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必须坚持的执法原则,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成效,为汕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得到社会各界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11年制定了推进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提出了26条工作措施;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服务和保障我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专题预防;先后召开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检察长会议,深化、细化、实化检察工作思路,分别提出了“四个围绕、四个努力”和“六个方面高度自觉”、“六个方面更加注重”的工作意见,积极主动服务和保障幸福汕头建设。
      坚持执法为民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民利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出发点,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检力下沉,加强派出检察室建设。在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络点,在村居设立新农村建设服务点,在学校设立汕检青联助学点、青年检察官实践基地,在村居、社区、学校设置检察宣传栏、配送检察书柜,延伸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宣扬法治,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组织市院9个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开展“双联共建”互帮互助活动;扎实做好扶贫开发驻村挂户、结对帮扶工作。我院被评为“广东省‘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先进单位”,民行科党支部被评为“广东省双联共建互帮互助活动先进集体”,我院“结对帮扶惠民工程”被列为市委组工品牌重点项目。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创建“平安汕头”为目标,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50人,提起公诉17607人(2011年批捕3615人,起诉3686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904人,起诉2815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7292人,起诉7511人;批捕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03人,起诉822人。依法快捕快诉了辛朝森、杨冬民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蔡子平、蔡德传等95个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共549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办案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 “两减少,两扩大”的工作方针,健全逮捕必要性审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量刑建议等工作机制,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全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认真贯彻高检院和有关部委的监督改革规定、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扎实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努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一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共开展立案监督117件,分别纠正侦查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59件、不该立案而立案的58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031件;对不构成犯罪的425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提出刑事抗诉3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检察建议书126份。2011年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共抽查行政处罚案件678件,其中市院抽查145件,基层院抽查533件,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23件,目前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侦查,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核查涉嫌超期羁押832人次;纠正监管场所管理不文明、不规范和有关办案单位违规提审等行为179起;考察监外执行罪犯3417人次,监督公安机关对24名漏管、脱管罪犯落实监管。实行驻所检察室“同级派驻”,全面提升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水平,驻澄海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粤东首个。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521件,立案330件,经审查提出抗诉1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9件,发出再审、执行监督等检察建议书63份。开展违法行为调查28宗,调查后移送有关部门查处15宗,移送刑事立案监督1宗,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分别帮助我市两个居委会收回集体资金120万元和977万元,帮助国土部门收缴被拖欠的土地出让金1400多万元。
      不断深化文明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共受理各类来信3321件,接待来访群众31358598人,其中集体访4583825人。下功夫把控申接访部门打造成文明接访、司法为民的示范窗口。精心建设接访大厅,设立心理疏导室,配备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急救常用药品,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来人、电话、网上查询 “三位一体” 的案件信息系统;招录心理学硕士担任心理疏导员,选配调研员为信访督查专员,每月10日、20日由检察长亲自接访,共接访群众16054534人,切实加大批办、督办力度;制定文明公约、接访用语规范并上墙,坚持“耐心疏导、热心帮助、诚心解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预约接访、点名接访、领导带案下访和检调对接、公开听证、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惠民措施,不断提高接访的针对性和处访的实效性,让老百姓在检察机关感受到“家”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院控申科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处置涉检信访先进单位”。
      三、强化反腐倡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举措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10400人(2011年立案6082人),其中大要案271328人,查处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50人。所立案件中,贪污案146207人,贿赂案8396人,挪用公款案7894人,私分国有资产案33人。侦查终结267340人,移送审查起诉23530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深入开展专项工作,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4121人、商业贿赂案件4246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11人、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135人。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 “清网行动”为契机,加大追逃力度,共抓获、规劝投案网上通缉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1人,归案人数列全省检察机关首位。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971人(2011年立案1515人),查处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4人。所立案件中,玩忽职守案6365人,滥用职权案44人,徇私舞弊案11人,放纵走私案11人。侦查终结7274人,移送审查起诉3839人。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加强反渎职侵权机构建设,设立反渎职侵权局;完善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办案机制,建立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等制度;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加强司法人员渎职行为法律监督的规定,立案侦查公安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515人。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牢固树立打击是手段,预防为根本的观念,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抓源治本、功德无量的工作来抓。不断丰富预防内容,从侧重预防贪污贿赂向预防渎职侵权延伸,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汕头巡展;不断创新预防形式,通过设置户外预防广告牌,播放电视公益广告,编发手机短信,制作法制灯谜,发送《预防提示》,印发各类宣传手册,在市委党校设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开设预防职务犯罪必修课等,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检察约谈”、 “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机制,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强化规范执法,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有新完善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形成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制度清理、修订、审核工作小组,修订制定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检委会议事规则等一批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规章制度,对各个岗位和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引,使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能体现公正文明规范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成立案件管理科,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创新监督机制,严格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严格实行案件线索归口统一管理、不捕不诉抗诉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以及侦查权与抗诉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决定权与管理处置权相分离等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次专项工作报告,向市政协常委会作一次工作通报,诚恳征求意见建议,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编送《汕头检察》和《代表委员专刊》,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诚恳接受监督。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有拟不诉的自侦案件6384人交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监督意见均被检委会采纳。2011年全市人民监督员改由上一级检察院统一选任,并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终局性的主要环节都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完成特约检察员换届聘任工作,更好地发挥特约检察员的民主监督,促进检察工作。
      不断深化“阳光检务”。把推进“阳光检务”作为拓宽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载体。严格执行检务告知与公示制度,将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检察信息全面公开;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难,办实事;推行案件信息查询、公开审查、文书说理、新闻发布等制度,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自身建设,队伍素能和基层工作有新提高
      切实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把建强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在机关内部形成了干事创业、风清劲足、励精图治、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以“六个表率”、“四个务必”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做到融洽协调,和衷共济,形成合力。20072009年,在创建好班子活动及考评中,我院连续三年受到市委的表彰,2011年又被市委确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坚持招录法律硕士,出台措施鼓励在职高学历教育,市院现有硕士研究生29名,占干警总数的15%。加大中层领导干部的培养、锻炼、使用力度,市院部门正副职的学历全部达到本科以上,且80%的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加强全员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实施“业务能手培养工程”,对参加省级以上业务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优先提拔、优先选调到市院工作,有力推进队伍专业化、精英化。继20082名干警实现全省“十佳公诉人”零的突破后,在全省侦监、民行业务竞赛中,又各有2名干警荣获“十佳”,获“十佳”人数仅次广州列全省第二。专门制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力求达到的七个目标,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六大工程”,构建特色检察文化体系,坚定队伍理想信念,孕育检察精神,推动长远发展。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从廉政教育、制度规范、监督管理、查处惩戒四个方面构建自身反腐倡廉体系,积极打造具有汕头检察特色的反腐倡廉品牌。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承诺、编发廉政短信、悬挂名言警句等,潜移默化地加强干警廉政教育。庄严举行检察官集体宣誓、坚持重温检察官誓词,增强职业使命感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坚持每年开展一个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先后开展了“检徽在心中,践诺看行动”主题演讲比赛、“擦亮检徽扬新风、服务大局促发展”主题论坛、“致敬——我身边的职业道德模范”廉政文艺节目创作汇演等,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设立检务督察办公室,加强对检风检纪的督察;在各部门选任兼职纪检监察员,开展“关爱干警送温暖”领导家访活动,随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发出廉政提醒。五年来,市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加强检务保障和基层院建设。坚持开源节流,严格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切实加大“两房”建设和科技装备建设的投入,完成了市院办案专业技术大楼以及检察专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机要通道的建设,改造升级办案工作区,配备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加大先进技术装备的推广运用,有效保障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制定完善市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制度,切实加大对基层院的领导、协调、帮扶力度,帮助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加大基层队伍培训力度,提高干警运用法律政策、开展法律监督、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严肃换届纪律,主动配合党委选优配强7名基层检察长,做到风清气正、唯重德才、才尽其用;健全基层检察长监督制度,推动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基层院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量化考核体系,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促进基层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2007年以来,澄海区院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75个集体和158名个人受到全国和省、市表彰,市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影视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及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检察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队伍整体素能与法律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差距,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检务保障困难、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依旧突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2年,我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建设幸福汕头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全力服务幸福汕头建设。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紧密结合法律监督工作,改进服务措施,创新服务载体,增强服务效果,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建设幸福汕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提升维护和谐稳定工作水平,全力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
      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全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探索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大事项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最大限度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五、提升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加强与各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执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六、提升队伍专业化、精英化水平,全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全员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七、提升机制创新和基层“四化”水平,全力推动我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下功夫抓好检察管理和执法办案机制创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加快推进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科技含量。深化“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推动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汕头这一核心,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幸福汕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四个围绕、四个努力”: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努力让群众安全感更强;围绕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开展工作,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教育、医疗、食品药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让群众满意度更高;围绕群众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开展工作,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让群众生活得更加体面和尊严;围绕群众最盼望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工作,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绿色增长,努力让群众幸福指数更高。
      2、“六个方面高度自觉”: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上高度自觉;在服务大局、建设幸福汕头上高度自觉;在牢记宗旨、执法为民上高度自觉;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上高度自觉;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上高度自觉;在严格自律、公正廉洁执法上高度自觉。
      3、“六个方面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在服务保障幸福汕头建设方面有新作为;更加注重维护稳定,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有新成效;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有新突破;更加注重诉讼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飞跃;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方面有新举措;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方面有新跨越。
      4、 派出检察室:根据高检院规定,基层检察院可以在人口较多、信访总量较大、治安问题突出、辐射功能强的地区设置派出检察室,原则上可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主要履行以下7项工作职责: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 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 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一项刑事司法政策,其核心是区别对待,目标是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关键是要做到该宽从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6、 “两减少、两扩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一项刑事司法工作方针。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
      7、 驻所检察室“同级派驻”:高检院要求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应实行同级派驻,同级监督。我市驻市看守所、市劳教所检察室,原委托金平区检察院派驻,2011年改为由市检察院直接派驻、直接管理。
      8、 “两高三部”关于加强司法人员渎职行为法律监督的规定:指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签发的《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9、 “检察约谈”:我院建立的一项工作制度,对尚未达到立案条件的被举报人,制定约谈方案和提纲,由院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约谈,直接向被举报人了解情况、警醒谈话。
      10、 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次专项工作报告:2007年作了《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08年作了《关于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09年作了《关于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10年作了《关于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11年作了《关于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11、 “六个表率”:当好勤奋学习的表率,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当好团结协作的表率,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当好勤政敬业的表率,优质高效干好工作;当好务实为民的表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好廉洁公正的表率,坚持严于律己;当好服务大局的表率,真正干事创业。
      12、 “四个务必”:务必端正学风,学以致用;务必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务必创新发展,奋发有为;务必精诚团结,和谐共进。
      13、 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坚持弘扬法治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原则;坚持打造检察品牌原则。
      14、 检察文化建设力求达到的七个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全面养成;队伍素质及检察形象明显提高;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和谐型、廉政型检察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有汕头检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检察文化建设体系逐步完善;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15、 检察文化“六大工程”:推进理念文化,让理想信念坚定起来;推进素养文化,让检察队伍强壮起来;推进行为文化,让检察形象高大起来;推进业务文化,让公平正义温暖人心;推进信息文化,让法律监督一目了然;推进制度文化,让检察精神薪火相传。
      16、 “两房建设”:指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
      17、 基层院“四化”建设:指高检院提出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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